沂南縣澳柯瑪產業園項目場地平整工程-沂南縣澳柯瑪產業園項目場地平整工程[更正公告] | SDJH-2022-0512002 | ||
2022-04-22 | 2022-05-12 |
原公告內容為:
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合法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法人資格。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紀、違規、違約記錄;
4、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為準及“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記錄證明;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變更為:
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合法企業,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法人資格。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紀、違規、違約記錄;
4、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為準及“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記錄證明;
5、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具備類似工程相關施工經驗,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單位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